04月21日, 2011 1,041 次浏览
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将我们的大型央企比作“共和国长子”。 “长子”在中国家庭中是有特殊含义的,他们不仅继承家业,延续香火;而且要赡养父母,照顾弟妹。是一家之中的顶梁柱,而不应该仅是一个家业的独享者。
根据中石油最新发表的2009年报,因全球油从2008年的平均87.55美元/桶,下跌到2009年的53.9美元,跌幅达38.4%。
受此拖累,中石油上游勘探利润大跌56%,净利润1033.87亿元,同比下降了9.7%。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经营业绩出现波动是一件正常的事情,但是中石油马上将矛头指向了国务院的“特别收益金”制度,公开对境内外投资者宣称要求政府修改法规,以2009年业务下滑为由,希望达到提高“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的目标。不知道这是否应属“长子”所为?
所谓“特别收益金”就是老百姓俗说的“暴利税”。由于我国的油价是参考国际市场优质原油的最高交易价格制定的,国务院2006年决定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起征点为40美元/桶,价格在40~45美元时,征收超过40美元收益的20%,并根据一个阶梯公式递增。
石油公司在国际市场开发石油,主要采用份额分成方式获得权益,通常资源权属国家会按照一个比例来分享石油资源开发所获取的收益。通常不是按照所增加的利润比例,而是按照实际开采量的比例。据“国际石油经济”资料显示,2009年中国企业海外作业产量突破1.1亿吨,权益产量约5500万吨,也就是说平均能够拿到的石油只有50%。难道中石油在海外的开发比在国内付出的代价更小?
国家对中石油这个“共和国长子”可算无微不至,将这么多的资源都交给了中石油,只有边边角角的资源分给了中石化,而中海油根本不允许上岸,更不要说是民营企业和外资石油公司了。中石油的上游业务在国内居于明显的优势地位,2006年中石油的原油和天然气已探明储量分别占三大石油公司合计的70.8%和85.5%。这么多的家业,又以这么低的价格交由中石油开发,而销售的石油又按照被国际投机推升后的价格来核定,国家仅仅在新增的收益中收了一点理所当然的费用。2008年中石油的特别收益金征收了852.91亿元,2009年仅征收了200.2亿元,大幅减少652.71亿元。
但显然未能满足“长子”的期望值,据媒体报道,3月25日中石油在香港召开2009年全年业绩发布会,董事长蒋洁敏对香港的国际投资者表示希望中国政府“取消或调整特别收益金”,他认为“特别收益金当初出台有特殊背景,期望在这次调整中,特别收益金能同步调整甚至取消”。4月1日,在中石油上海媒体会上,中国石油副总裁兼董秘李华林透过媒体对国内投资者又表示,公司已向有关部门提出,希望提高石油特别收益金的起征点,显然是通过鼓动投资人和资本市场对政府施加压力。
尽管2009年的营业业绩因金融危机未能达到预期目标,但中石油的业绩大大好于全球各大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和壳牌的利润在2009年均下跌超过50%,BP也下跌了21.6%,国内中海油下跌了33.5%,而中石油只下跌了9.7%,明显好于业内平均水平。
就经营的净利润率而言,中石油高达10.14%,远高于国际各大石油企业,也高于国内央企平均水平。中央企业2009年总体实现营业收入12.6万亿元,同比增长6.2%,实现利润7977.2亿元,利润率仅6.33%。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说,2009年是新世纪以来我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2009年这个时候,国际金融危机还在扩散蔓延,世界经济深度衰退,我国经济受到严重冲击,出口大幅下降,不少企业经营困难,有的甚至停产倒闭,失业人员大量增加,农民工大批返乡,经济增速陡然下滑。
在如此艰难的情况下,国务院主管部门为了中石油这样的央企能够保持国际竞争力,在2009年一而再,再而三地上调成品油批发零售价格,尽可能使之与国际接轨。而背后是多少企业经营难以为继,多少人失去了工作。温总理在今年两会记者招待会上说:“过去的两年我们是在极其困难条件下走过来的,人民是用坚实的步伐走过了不平坦的道路。”
为应对金融危机,国家不得不加大投入,形成了空前的财政赤字。中央政府的财政赤字已突破万亿大关,接近GDP3%的国际警戒线,不少地方政府的预算赤字超过财政收入60%。中央和地方政府已在考虑出售一部分国有资产,或增加新的税种,以减轻利息负担并保证银行贷款安全。此时此刻,国家和老百姓期盼的是“共和国的长子们”能够为家分担,为国分忧;而不是靠国家牺牲税收,让他们的股票投资人的收益更上一层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