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月3日, 2011 1,015 次浏览
湖北人是喜欢积极表述自己观点来辨明是否的,7月12日在武汉举行了电价调整的听证会,与会代表参与讨论的“气氛颇为热烈,部分代表说到激动处,不顾主持人的‘警告’,发言时间频频超过5分钟的限制”(长江日报)。结果18位参会代表中, 15位坚决反对涨价方案,3位同意的代表中还有两位是来自电力系统。
为什么形成如此激烈的争论,表决结果又为什么是这样一边倒?这回因煤电联动引发的第二次调价中,湖北省电力公司陈述了8大涨价理由,如煤价及运费上涨、烟气脱硫成本增支等,加上政府性基金,推动全省平均销售电价上涨2.608分。但该公司提出的电价上调幅度为6.5分,相比增加了一倍多。
而国家发改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中要求:“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华中电网有关省市电网统调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上网电价(含税,下同)提价标准每千瓦时分别为:湖北省1.60分钱”。“对2006年底以前投运烟气脱硫设施且尚未在上网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的统调燃煤机组,经省级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省级价格主管部门确认后,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为解决以上电价调整对销价的影响,适当提高销售电价水平。有关省(市)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提价标准(含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和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每千瓦时分别为:湖北省2.61分钱”。与湖北省电力公司的调价方案相差2.275分钱,也就是说电力公司的调价幅度比国家批复高了53.4%。
我们无从知晓湖北电力公司的方案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但是,电是现代文明的核心动力,支撑着现代社会的运转,它渗入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环节。一旦电价调整,势必影响全社会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除非是神农架野人。电价的上扬会向多米诺骨牌一样从一个行业波及另一个行业,以至形成蝴蝶效应影响整个社会,所以代表们才会不顾“警告”地据理力争。特别是湖北正在力图从“中部塌陷”之中拔身,经济崛起也需要借助电力的优势。湖北拥有全国最具优势的水电资源,本来应该在这次煤电联动中受影响最小,结果调节幅度居然在全国最高的行列之中,当然消费者不能接受。
电力公司应该注意这样一个事实,由于中国电力改革的严重滞后,使电力行业无论是发电,还是输配供电形成非常封闭的经营环境,与消费者之间形成强烈的信息不对等。高度的经营垄断和没有选择的供电市场,电力企业的高工资、高福利、高待遇,以及一些电力公司招摇过市的高楼好车,特别是对于拉闸限电无需承担责任的强势地位,已经造成了极深的民怨。处于这样的区位优势,应该谨慎行事,极力避免消费者将其视为趁火打劫的周官。
在国际上,凡是居于垄断优势的企业,都将消费者关系管理视为最主要的经营要素。但是中国的电力企业却丝毫不顾及消费者的感受,也不愿意正视媒体的批评,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在全国各地的电价听证会上,电力企业的代表从来都是支持涨价,而且幅度总是大于政府的计划。从来没有一个人会谈一谈电力企业还有哪些潜力可以挖掘,怎样可以使涨价的幅度比国家预期的少一点。有些人可能认为“屁股决定脑袋”是理所当然的,但是就是这件理所当然的事情,使电力企业成为广大消费者心目中的,一个缺乏理性和不能实事求是的,只关注攫取部门效益的“对弈者”。
由于资源的限制,中国要实现可持续发展就必须大幅度上调资源消耗性产品的结果,通过经济杠杆将能源需求逼上节约之路。但是,资源价格的调整应该是有利于整个社会的进步,而不能是让一部分已经很富余的人更富起来。决不能形成一部分占据国家资源的利益集团以他们手中的资源来挟制国家和社会,使他们的利益严重与社会公共利益脱节。在发达国家,在那些竞争不够充分的公共设施行业中,政府都对经营企业的收益和开销进行极为严格的监管。通过制度设计,使他们的个人收益与销售收入不能直接形成因果关系。而降低经营成本,提高能源和资源利用效率所节约的费用才是他们的创造个人财富的源泉。我们必须使中国的自然垄断企业从涨价的热情中彻底摆脱出来,使他们不能依靠强化垄断和不断涨价来实现群体个人财富的积累,否则消费者和政府就难以摆脱他们的股掌之中,因为消费者和政府永远也不会搞清处他们滔滔不绝的那些晦涩难懂的专业术语,永远也查不明他们罗列出来的那些大量复杂的技术数据,永远也无法判断他们涨价的结果是增加了电力供应还是增加了他们的奥迪A6。
总而言之,为改革付出代价是每一个中国人都能接受的一件事情,28年的改革我们一次一次承担了它的代价,而市场化改革也在改变我们自身的生活和命运。但是,为一个拒绝改革的行业没完没了地承担他们“富了更富”的代价,恐怕将是难以长此以往。涨价之后,我们的问题是:中国的电力改革将什么时候重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