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晓平:重提电力体制改革

        沉寂四年的电力改革终于又被从重新提起,在连续两年的煤电联动之后,为拒绝改革的电力企业不断买单的各地消费者愤懑日增,面对强势的电网公司也使各级政府的行政能力面临挑战,而由电网垄断梗阻的能源供需关系陷入了进一步的混乱,不仅波及到煤炭的安全生产,也影响到“十一五”国家节能战略目标的实现,而更严重的压力是电力项目无序建设引发的问题已经威胁到国家的金融安全。

        回顾28年来中国的改革历程,每一次成功的改革都具有相同的特性——让市场连接供需关系。唯独电力改革以电力安全和行业特殊性为由,将连接供需关系的责任由政府移交给了一个利益集团——电网公司。而这个挡在供需之间的利益当事人既不需要对用电市场承担义务,也不需要对发电企业承担责任,可以超越政府来“配置资源”,使自己企业和员工利益实现“最优化”。 

        电力供需双方不能见面,更不能签定直接购售电协议。消费者所有的电要从电网购买,发电企业所有的电也必须卖给电网,电网成为一个“总买家”和“总卖家”,造成发电企业无法搞清用户的实际需求,用电单位也不清楚电力供应的实际情况和困难。买方拼命夸大需求,卖方热衷项目建设和市场占有率,因为没有电力市场可言,所以银行押宝国有大企业,企业押宝各级政府,各级政府押宝中央。

        供需信息不畅造成严重的盲目建设,2003年全国新投产的装机容量3484万千瓦,2004年投产达5100万千瓦,2005年完成装机约7000万千瓦,而今年预计将再创纪录达7500万千瓦。专家估计仍有2.5亿千瓦发电容量在建设之中。资料显示,此前的世界纪录是美国1971年曾投产4000万千瓦的装机,中国的纪录已经让全世界赫然。而近三年来有12283万千瓦电站未经国家批准就开工建设,这在人类历史闻所未闻,要知道中国GDP刚刚超过的英国仅装机8000万千瓦。

        如果按照电站通常的5000元/千瓦造价计算,违规项目涉及资金达6141.5亿人民币,每个老百姓的银行存款要承担472元的风险。中国如果出现经济危机,电力建设失控将是导火索之一,而电力改革的迟疑将成为酝酿危机的根源。8月16日,温家宝总理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严肃处理内蒙古新丰电厂违规建设和重大事故,说明中央已经高度重视这一问题,而彻底解决这一问题只有依靠“坚定不移地坚持市场化改革”来理顺电力供需关系。

        目前,对于电力改革众说纷纭,一些企业不断将问题引向细节和技术问题,向决策者施放烟雾弹。什么建立两级还是三级电力市场、输配分开不安全、缺电不能搞改革、要建立“竞争性”的售电公司等等。而改革的关键问题被普遍回避了,谁是买家?谁负责帮助广大消费者来与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进行交易?大家想一想,如果中国1978年在安徽省凤阳县的小岗村讨论的不是“包产到户”,而是如何建立和管理自由市场,或者如何解散人民公社,那么中国的改革能不能有今天?电力改革的关键就是要建立“买家”,将供电公司交给地方自己管理,“谁的孩子谁抱着”,让供电公司代表地方没有直接交易能力的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与输电企业进行交易,双方根据用电量、负荷规律和相应的设备利用率,以及供电安全保障水平商定结构性电价,并签定有量、有质、有时间、有负荷、有安全保障的购售电协议。双方互相承担责任,并将责任和利益向上游的煤炭供应企业和运输企业,以及水资源交易机构和环保排放管理机构;向中游的输电企业;向下游的电力用户进行传导,将上中下游通过长期协议机制变为利益相关共同体。将电力供应变为一种连接各种资源的长线交易机制,只将长线交易以外的需求拿到现货市场进行短线交易——竞价供电和竞价购电。

        这样不仅可以有效促进消费者参与节约用电和电力负荷控制,实现有效的电力需求侧管理;而且可以彻底解决煤炭企业生产行为短期化造成的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对于煤矿如果可以拿到一个20年的长期稳定的合同,使利益可以得到长期延续,就会促使经营者加大安全投入,也会使需求方参与相关监督,有效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同时通过利益的联动让市场监管安全,并将不能达到安全要求的煤矿排挤出市场;更重要的是可以完全杜绝盲目建设问题,没有上游的煤炭、水资源供应及运力保障,没有中游的输电承诺,没有下游市场的需求确认,银行就不会借钱给发电公司建设电厂。

        一旦形成了交易主体,即便没有市场他们也会完成交易。对于电价的担心更没有必要,地方政府都会算帐,电价定高了没有人来投资,企业没有竞争力,政府就收不上税来;电价定低了没有发电企业卖电给你,经济无法发展,地方一定会精打细算来核定电价,也会利用需求市场货比三家,激发供应商的竞争。定价部门如果近在咫尺,消费者监督干预的能力和参与意愿都会增强,而政府的运作也会更加透明。

        实际上,中国的大量县级电力公司过去都是不直接隶属于国家电力公司,大量的县是“趸售县”,即从电网趸售电力进行分销。至今还有很多县级供电公司,甚至地市级电力公司根本不在国家电网的体制内,从干部任命到业务指导都是在地方政府的管理下运行的,认为输配分开会影响电力安全完全是无稽之谈。

        既然农村改革可以从小岗村开始,为什么电力改革就不能从一个地区或一个省开始?不要低估地方政府的智慧,水利部开展水权交易,很多细节就是张掖市完成和创造的。浙江在自己可以控制的范围内,一直没有停止改革,即便在电力最短缺的时候,也在放手推动用户组织“电管会”,自主管理电力需求和供应分配。浙江为了增加电力供应保障企业生产,通过财政直接补贴来帮助省内热电厂增加发电,一度电甚至补贴超过0.2元。一度电在浙江可以创造20元产值,为政府增加3~4元的财政收入,政府在不提高电价的条件下,利用现有设施有效增加了电力供应,保证了经济的平稳运行,也增加了自己的税收。

        如果研究一下全球市场化的进程,就会发现中国的改革并不是一次孤立的事件。上世纪70年代初,第一次能源危机之后工业化国家为了解决能源的瓶颈,毅然开始了能源多元化的改革,而电力改革是从放开接入管制开始的,使大量用户可以利用各种资源建立各种高效的分布式能源系统,而消费者的参与不仅推进了电力改革,也有效促进了可持续发展,在增加电力供应的同时,不断降低了能源浪费。改革使西方国家从“管制经济”转轨到“市场经济”,而电力的市场化改革是建立市场经济的关键环节。无论中国的市场化改革,还是西方的市场化改革,所有成功的改革都有一个相同的规律,就是水利部汪恕诚部长最近在中央电视台大讲堂中所讲的:“让利益相关者直接参与交易和对交易的管理”,中国的电力改革如果回避了这一关键因素,将不可能取得成功。